距離十一月四日的投票日還有幾天, 歐巴馬跟馬侃的競爭如火如塗媒體都在報導總統大選的新聞, 但是我們這些市井小民最關心的還有一些公投的提案, 我個人比較關切的是第八號提案.
第八號提案的原文是:
“加州婚姻保護法案 – <加州憲法> 第一條增加第7.5款. 僅男女之間的婚姻在加州為合法婚姻或得到承認”
這樣的提案是不苻合美國的憲法, 美國憲法上是人人平等, 這是某些宗教刻意要加入加州憲法, 因為同性關係是不存在於他們的觀念, 我的前上司是虔誠的基督徒, 她認為同性戀是可以矯正的, 是可以去教化的. 雖然現在同性戀抬頭, 出櫃已是見怪不怪的現象, 同性婚姻在加州實施有四個月, 對現在的社會也沒有太大的衝擊. 但是教會卻不能容忍有這樣的事情, 很多贊成第八號提案的廣告都很嚴厲的警告選民說第八號提案會讓你的孩子潛移默化變成同性戀, 真是太超過啦!
其實很多同性戀者如果能選擇, 他們也寧願是異性戀者, 誰願意接受異樣的眼光, 誰願意讓父母親失望呢? 這是不能勉強的事. 但是宗教去強迫立法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宗教不是應該要包容嗎? 用這樣強硬的態度去逼迫某些團體那跟種族歧視有啥兩樣? 廣告上甚至說如果第八號提案通過, 那近親相戀的人也會去要求他們的結婚權, 社會將會是一團亂, 請問近親相戀不也是男女之間的婚姻嗎? 希望第八號提案不要通過, 不然我會對加州選民很失望的.